經過上次的章程投票,雅治得到的結果為贊成票79票,反對票4票,廢票3票,共86票,由於投票人數未超過全體院生人數之三分之一,故當次投票無效。
雖然投票的結果無效,但根據投票的狀況也顯示,絕大多數的人皆贊成此份章程,卻因為投票基數不足而導致章程無法通過。而造成投票基數難以達到的部分原因是擁有院生身分的人基數很大,其中卻有非常多人早已消失在書院中,因為這樣的原因造成章程無法通過,我們認為是非常可惜的
因此,我們決定再舉行一次投票
這次修改投票基數為大三、大四有參與展翅營的書院生與大一、大二所有書院生,共299人
投票率應至少為三分之一(100人)為有效投票
開票結果
贊成:104票
反對:0票
廢票:1票
總投票數:105票
本次投票結果
雅治章程通過!